佛山市精一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佛山市精一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现对“佛山市精一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情况(信息)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佛山市精一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东工业区SD-G02-01-07-0801-07-1501-07-16

项目概况:佛山市精一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拟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东工业区SD-G02-01-07-0801-07-1501-07-16(中心经纬坐标为:E113.074662°N22.896361°)进行建设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占地面积56288.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办公椅、沙发的生产,年产办公椅400万件、沙发50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木加工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贴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配料、发泡及脱模、喷水性脱模剂和低压浇注枪头清洗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龙江大涌。

3)固体防治措施: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废抹布手套经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网、废活性炭、低压浇注枪清洗废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在安装时要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厂址选择符合当地环保规划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环保政策;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完善各种治理措施,可大大减少对水环境及大气环境的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具有正面效应。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生产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ZHoKAyDnBITK5y97ArcRg 提取码:knxn。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书可于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meWJ38n4LEyyLeV3xJ8UQ

提取码:mymi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潮海路18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9099         

电子邮箱:1449216294@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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